21 2 21
您的位置: 

图书馆违规行为管理规定

作者:   2021-11-18

图书馆以其丰富的资源和舒适的环境,成为广大读者喜欢的学习场所,为确保广大读者能够安全、文明、公平地使用图书馆资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图书馆结合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占座、违规物品认定标准

(一)时间>30分钟无人使用座位上的各种物品。

(二)座位管理系统中显示无人预约座位上的各种物品。

(三)图书馆馆内书架、沙发、研讨室、文印区等其他区域的各种个人物品。

(四)在图书馆插口充电的充电宝属于违规物品。

(五)同时使用超过三个接口的排插、排插接排插的排插等属于违规物品。

(六)除电脑、手机、平板电脑外在图书馆不能使用的其他用电器属于违规物品。

(七)图书馆是公共区域,请读者保管好自己的各种物品,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第二条占座、违规物品的清理方式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及督导志愿者发现读者占座后,先向该座位发放读者占座提示卡。

(二)读者占座提示卡发放半小时后,工作人员根据座位使用和预约情况拍照,清理占座物品,集中放在一楼103房间书架上暂时存放。

)食品等易腐性占座物品,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统一清理。

)已预约座位的读者发现预约座位上有占座物品,通知相关楼层的督导台或者总服务台工作人员按照流程进行清理。


第三条 占座、违规物品领取和处理

(一)学期中被收占座、违规物品统一暂存时间2周,学校寒、暑假期结束后暂存时间2周,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二)暂存期内读者可凭本人证件于每周一至周五(9:00—11:0015:00-1700)到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登记认领如有特殊情况急需领取的,需提交院(系)盖章的情况说明。

)逾期无人认领的物品视为读者废弃物品和无主物,由图书馆统一处置。

)电脑、手机、平板等贵重物品领取,需要读者下载贵重物品领取单,需辅导员签字,方可在相关工作人员处领取。


条 图书馆占座、吸烟等违规行为的处理

(一)占座行为的处理

1.对于一次登记占座行为,扣图书馆积分20分。

2.对于登记占座累计两次或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读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停用座位预约系统4天的处分,并扣图书馆积分60分。

3.对于登记占座累计两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并屡教不改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停用座位预约系统5-7天的处分,图书馆将会通报学工部和其所在各院系,并扣图书馆积分120分。

(二)违规使用充电宝、排插及其他用电器的处理

1.对违规首次使用充电宝、排插的读者,扣图书馆积分20分。

2.对于登记累计两次违规使用充电宝、排插,首次使用其他用电器的读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停用座位预约系统4天的处分,并扣图书馆积分60分。

3.对于登记累计两次以上违规使用充电宝、排插及其两次或者两次以上使用其他用电器的读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停用座位预约系统5-7天的处分,图书馆将会通报学工部和其所在各院系,并扣图书馆积分120分。

(三)吸烟等其他违规行为处理

1.对首次在馆内抽电子烟的读者,扣图书馆积分20分。

2.对于累计两次登记抽电子烟的读者或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读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停用座位预约系统4天的处分,并扣图书馆积分60分。

3.对于累计两次以上登记抽电子烟的读者及首次抽明火烟的读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停用座位预约系统5-7天的处分,图书馆将会通报学工部和其所在各院系,并扣图书馆积分120分。

(四)备考联盟违规行为处理

1.对备考联盟登记首次违规行为的,扣图书馆积分20分。

2.对备考联盟登记累计两次违规行为的或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读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图书馆积分60分。

3.对备考联盟登记累计两次以上违规行为的,直接取消备考联盟座位,图书馆将会通报学工部和其所在各院系,并扣图书馆积分120分。



 


电话:0596-6288357;E-mail: jgxylib@xujc.com 
Copyright©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图书馆,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图书馆;邮政编码:36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