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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室管理规定 日期:2017-10-1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图书馆研讨室管理规定

一、预约规则

1.研讨室每日的使用时段为8:00-10:00、10:00-12:00、12:00-14:00、14:00-16:00、16:00-18:00、18:00-20:00、20:00-22:00。

2.在图书馆研讨室预约系统里预约申请使用研讨室(红色表示已预约,绿色表示可预约)。

3.研讨室必须3人及以上才可预约,预约者为组长,组长需在预约系统里需添加组员信息。

4.每位预约者每天只能预约2次研讨室,每次最多连续2个时间段。且同一时间段,每位预约者只能预约1间研讨室。

5.预约成功后,预约者可提前15分钟到总服务台凭一卡通领取钥匙(预约开始使用时间15分钟内未到图书馆前台领取钥匙,即视为逾期违约)。

6.使用完研讨室后务必提前10分钟到前台归还研讨室钥匙,如同一读者预约同一研讨室的连续两个时段的,在最后一个时段结束前10分钟归还钥匙。例如:预约18:00-20:00和20:00-22:00时间段,需在21:50前归还钥匙。

7.申请人因故不能前来,请在预约生效前登录研讨室预约系统中取消预约。

  

二、使用须知

1.本馆研讨室仅供本校读者进行学术研讨、社团活动、小型会议之用。

2.使用研讨间期间,①严禁私自增减桌椅数目;②请保持环境整洁与安静,小声讨论,不得喧哗。③不允许在研讨室内饮食(茶水除外)。

3.离开研讨室时,①要确保所有设备、家具完好;并将设备、家具归位;②并关闭空调,电灯等设备电源;③携带自身物品并将垃圾带离研讨室。④离开后确认研讨间房门已关闭。

4.工作人员在巡视时有权入室查看并劝阻违规行为。


三、违规及处理

1.超时领取研讨室钥匙,记1次违规。

2.不按时离开,影响下一位预约人使用,记1次违规。

3.随意搬动研究间内外桌椅等设施:记1次违规。

4.在研讨室内饮食(茶水除外)、乱扔垃圾、环境脏乱:记1次违规;

5.在研究间内大声喧哗,被读者投诉的:记1次违规。

6.私拉乱接电源、网线:记1次违规。

7.在研讨室内抽烟:记1次违规。

8.研讨室实际使用人数未达到3人,记1次违规。

9.损坏研究间设备、设施:照价赔偿,30日内不可借用研讨室;

10.在研讨内进行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本学期不可借用研讨室。

注:

1.请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违反上述规定,本馆可立即停止其使用。

2.1次违规,予以警告教育,且当日不能再预约,累计3次违规,30日不可预约。

3.以上违规情况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入黑名单,不再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