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室管理规定 日期:2017-10-1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图书馆研讨室管理规定
一、预约规则
1.研讨室每日的使用时段为8:00-10:00、10:00-12:00、12:00-14:00、14:00-16:00、16:00-18:00、18:00-20:00、20:00-22:00。
2.在图书馆研讨室预约系统里预约申请使用研讨室(红色表示已预约,绿色表示可预约)。
3.研讨室必须3人及以上才可预约,预约者为组长,组长需在预约系统里需添加组员信息。
4.预约成功后,预约者可提前5分钟到总服务台凭一卡通领取钥匙(预约开始使用时间15分钟内未到图书馆前台领取钥匙,即视为逾期违约)。
5.使用完研讨室后务必提前10分钟到前台归还研讨室钥匙,如预约8点-10点时间段的,需在9点50分归还钥匙。
6.每位预约者每天只能预约2次研讨室。且同一时间段,每位预约者只能预约1间研讨室。
7.申请人因故不能前来,请在预约生效前登录研讨室预约系统中取消预约。
二、使用须知
1.本馆研讨室仅供本校读者进行学术研讨、社团活动、小型会议之用。
2.使用研讨间期间,①严禁私自增减桌椅数目;②请保持环境整洁与安静,小声讨论,不得喧哗。③不允许在研讨室内饮食(茶水除外)。
3.离开研讨室时,①要确保所有设备、家具完好;并将设备、家具归位;②并关闭空调,电灯等设备电源;③携带自身物品并将垃圾带离研讨室。④离开后确认研讨间房门已关闭。
4.工作人员在巡视时有权入室查看并劝阻违规行为。
三、违规及处理
1.超时领取研讨室钥匙,记1次违规。
2.不按时离开,影响下一位预约人使用,记1次违规。
3.随意搬动研究间内外桌椅等设施:记1次违规。
4.在研讨室内饮食(茶水除外)、乱扔垃圾、环境脏乱:记1次违规;
5.在研究间内大声喧哗,被读者投诉的:记1次违规。
6.私拉乱接电源、网线:记1次违规。
7.在研讨室内抽烟:记1次违规。
8.研讨室实际使用人数未达到3人,记1次违规。
9.损坏研究间设备、设施:照价赔偿,30日内不可借用研讨室;
10.在研讨内进行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本学期不可借用研讨室。
注:
1.请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违反上述规定,本馆可立即停止其使用。
2.1次违规,予以警告教育,且当日不能再预约,累计3次违规,30日不可预约。
3.以上违规情况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入黑名单,不再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