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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图书外借规则的公告 日期:2018-07-23

各位读者:

经研究,厦门大学图书馆决定从2018917日开始执行新的图书外借规则,我馆因和厦门大学图书馆共用一个系统,因此,也相应调整图书外借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所有读者的借书总量、预约申请册数、委托申请册数和图书续借次数都进行大幅度上调(详见附表)。

二、超期滞纳金累计到10元时,系统才会冻结读者的借书、续借、预约和委托权限。

三、全馆正式实行预约催还规则,即:读者所借图书无人预约时,执行(附表)新的外借规则;读者所借图书有人预约时,系统会启动催还规则,向借阅者以邮件方式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出“召回图书通知”:
1.
如果借出时间未满15天,请在借出之日起算的22天内将图书还回图书馆;
2.
如果借出时间已超过15天,读者须于图书馆发出通知之日起,7天内将图书还回图书馆;
3.
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还回图书,将被视为违约并冻结借阅权限,图书还回后须按规定交纳超期滞还金。

四、因项目、教学科研而需大量借书的读者,可向图书馆申请专项借书,经审核后,借书册数和借阅期限可再酌情调整。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图书馆

2018723日  



附表:

读者类型

借书

总量(册)

允许

预约数(册)

允许

委托数(册)

欠款

停借(元)

普通类型图书

保存类型图书

借期

(天)

续借

借期

(天)

续借

教职工

博士后

博士生

硕士生

本科生

聘用教师

附属单位

嘉庚教工

嘉庚本科

200

10

10

10

60

最多3次,每次30天。

不设还书期限

进修访问

海外进修生

预科生

交流生

成教生

60

10

5

10

60

最多3次,每次30天。

60

最多3次,每次30天。


 

说明:

1.普通类型图书:指的是收藏于总馆基本书库、外文书库、信息工程分馆、翔安分馆、法学分馆、艺术学院资料室、经济与管理分馆、艺术与建筑阅览室和漳州校区图书馆的图书;

2.保存类型图书:指的是收藏于区域研究资料中心、保存本库、翔安图书密集库和翔安保存密集库的图书。